經濟管理學院安全穩定工作應急預案與處理辦法

發布時間: 2018-11-05      訪問次數: 426


  

為加強學院師生管理和安全穩定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正确處理涉及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、意外事件,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,共同創建有利于學院改革、發展、穩定的校園環境,保障師生的生命财産安全,确保安全穩定和信息反饋渠道的暢通,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有關法律規定,結合我院實際,制定本應急預案與處理辦法。

第一條指導思想
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認真貫徹落實省委、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廳有關會議精神和學校有關安全穩定工作的精神,堅持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的方針,以促進學院改革發展為中心,以加強教育、強化基層、落實責任為重點,以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為根本目的,按照以人為本、預防為主、教育先行,明确責任、教管結合,實事求是、妥善處理的原則,積極預防和處理各類突發性、意外性事件,保障學院正常的足球推荐最好的一个平台秩序,為廣大師生員工營造和諧、穩定的工作、學習和生活環境。

第二條總體要求

(一)樹立憂患意識,認真貫徹隐患險于明火,防範勝于救災,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,按照統一思想,認清形勢,提高警惕,全面布置,各負其責,逐項落實,齊心協力,确保穩定的總體要求,做到思想不麻痹,工作不松懈,處理不手軟,時刻把安全穩定工作放在心上、抓在手上、落實在行動上,努力做好預防突發、意外事件的各項工作。力求把危險和不安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态中。

(二)管理人員平時應深入到師生中去,多渠道,多方位了解掌握各種情況,關注熱點和帶傾向性的問題,查找薄弱環節和安全隐患,及時分析研究對策,做好預防、幫教和疏導工作。

(三)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、意外事件時,各級人員要迅速到位,保持頭腦清醒,抓住事件的主要矛盾和實質,按照誰的人誰為主處理的原則,并按預定方案及時果斷地采取措施。在認真履行好各自職責的同時,注意協調與配合,防止和杜絕出現推诿扯皮現象。

(四)做到上情下達,下情上報,随時保持信息暢通。

第三條主要措施

(一)組織全院師生認真學習學校各項規章制度,通過專題會議、黨團組織生活、班會、專刊、講座和案例分析等多種形式,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、法制宣傳教育及各種救護常識學習。

(二)充分發揮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的作用,做好心理危機幹預和排查工作,重點對因就業、戀愛、情感、經濟、上網以及自身心理有障礙的學生進行引導和教育,最大限度地減少學生的非正常傷害和死亡。

(三)發揮院學生自律委員會、黨員示範崗等的自我管理作用,不定期深入到學生宿舍中進行各項安全檢查。

(四)以學生幹部、輔導員、黨員、院行政管理人員為主體,建立院内學生安全穩定工作信息網。各班級要強化信息意識,廣開信息渠道,建立以專業、學生宿舍為單位的信息網絡,對緊急、重要信息必須及時彙報,不得拖延,并采取有效措施,配合、協調有關部門進行妥善處理,防止事态擴大、惡化。

(五)對緊急、重要信息出現漏報、遲報、瞞報等現象,将根據學校有關規定,視情節、影響和後果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
第四條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範圍

(一)群體性突發政治事件:包括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和敵對勢力策劃的非法聚集、反動宣傳、策反等活動;宣傳國家分裂、民族對立等有悖于國家法律、政策的活動;在校園舉行的傳教活動;非法集會,遊行示威活動;未經批準的較大規模的學生群體性活動等。

(二)群體性突發聚衆事件:包括由于内部原因和社會因素引發的師生群體性上訪、罷課、聚衆鬧事等。

(三)群體性突發治安事件:包括涉及師生的嚴重暴力犯罪案件;大規模群毆以及師生意外死亡、自殺、出走等治安事件;火災、交通事故、失竊、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。

(四)群體性突發常規管理事件:包括學生夜不歸宿,外出會見網友,離校外出學習、培訓、實踐、考察、旅遊等活動,外出參與非法傳銷、逾期不到學校報到等事件。

1、學生個體離校外出學習、培訓、實踐、考察、旅遊等活動時,均必須在離校外出前由學生本人或集體向輔導員進行書面報告(申請),完成離校台帳記錄,報告(申請)應由負責此項活動的組織或教師簽字;教師個體離校外出學習、培訓、實踐、考察、旅遊等活動時,均必須向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報告(申請)。

2、學生自發組織的集體離校外出學習、培訓、實踐、考察、旅遊等活動時,必須嚴格按照《黃山學院學生出遊管理暫行規定》完成申請審批手續。

(五)群體性突發校園網絡事件:包括師生利用校園網發送不良信息(包括手機信息),散布不滿情緒,進行反動、色情、迷信宣傳活動;竊取他人和學校保密信息,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事故;各種破壞校園網絡安全運行的事件。

(六)群體性突發自然災害事件:包括地震、火災、水災等可能造成師生群死群傷,影響學生正常學習和生活的自然災害。

第五條應急預案

(一)群體性突發政治事件

在随時掌握師生動态和思想狀況的基礎上,一旦發生群體性突發政治事件,在進行勸阻和制止的同時,必須在第一時間層層上報,要專門向學校黨辦、校辦、宣傳部、學生處、保衛處及相關校領導報告,及時處理并防止事态的擴展和蔓延。

(二)群體性突發聚衆事件

在作好疏導和勸解工作的同時,在第一時間層層上報,并迅速向學校黨辦、校辦、宣傳部、學生處、保衛處、教務處、後勤集團等相關部門和校領導報告,控制事态,及時與各部門共商解決。

(三)群體性突發治安事件

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,首先上報校學生處、保衛處并向學校相關領導及時報告,同時根據事件類别迅速報告就近公安、交警、消防、醫院、疾控等相應部門并配合處理,涉及到學生的,要及時通知學生家長,妥善處理相關工作。

(四)群體性突發常規管理事件

各班級在學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中,一定要加強教育和引導。一旦發生此類事件,要盡快了解情況并及時報告學院分管領導,并視情節逐級上報,同時按照學校相關規定作出相應紀律處分。

(五)群體性突發校園網絡事件

在接到信息後第一時間制止事件的發生和蔓延,第一時間報學院黨政領導,學院将事件情況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部門,必要時與當地公安、通信、宣傳、信息網絡等部門聯系并配合處理,同時按照學校相關規定作出相應紀律處分。

(六)群體性突發自然災害事件

在接到信息後第一時間組織搶救并報告學校和當地有關部門,涉及學生的,視情況決定是否通知學生家長,妥善處理相關後續工作。

(七)個體或群體的常發性意外事件

1、打架事件處理預案:

一般打架事件:班級内發生學生一般打架事件,一經發現要立即制止并調查處理,要求及時上報學院分管學生領導,調查、處理工作由輔導員主持,班級主要學生幹部協助進行調查,做好詢問筆錄,當事人要寫出有關材料,依據《黃山學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》,由輔導員召開主要學生幹部會議提出處理意見,經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審議後,報院黨政聯席會議批準;打架一方是其他學院的,由其他學院調查處理,并向另一方學院通報調查情況;

由保衛處調查的一般打架事件,由保衛處寫出綜述材料,附詢問筆錄(複印件)等材料,學院應配合保衛處處理。情節嚴重的移交上級公安機關處理,由保衛處寫出綜述材料上報。

2、溺水事件處理預案:

發現學生溺水,必須立即向輔導員或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彙報,同時迅速組織救助工作,并報120急救中心或送往附近醫院救護。對死亡的學生,在層層上報的同時,要立即通知其家長,說明事故的發生原因及過程,并注意方式方法積極做好家長安撫接待工作及協助處理善後事宜。

3、食物中毒事件處理預案:

發現後應立即将其送往附近醫院或報120進行救護,并逐級上報。嚴重者或身亡者應及時通知其家長,做好相關的接待、協助做好善後事宜。配合學校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,查明事件的原因,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。輔導員應向全體學生通報,教育學生注意飲食安全,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再發生。

4、發病事件處理預案:

一經發現,輔導員要求第一時間到現場立即送往附近醫院或報120進行救護,并立即通知家長,同時應立即報告學院分管領導,對病情嚴重者及身亡者應及時通知家長,做好接待工作及協助處理善後事宜。

5、意外傷害處理預案:

事發後應立即将其送往醫院治療,同時要逐級上報、籌措資金準備支付醫療費,并在第一時間報學生處,并視其傷害程度決定是否通知學生家長。家長到校前輔導員要安排好值班護理,家長到校後要協助家長做好護理工作。參加醫保學生,治療過程中要保存好相關證明(病曆、處方、檢查報告單、診斷書、醫藥費發票等)病愈出院後到保險公司按規定報銷。如學生死亡,院部要做好接待工作并協助處理善後事宜。

6、财産被盜事件處理預案:

發現後注意保護現場,立即通知保衛處出現場同時按照出事地點報相應管理部門,被盜學生和有關人員要協助保衛處做好調查取證工作。

第六條處理規定按照教育部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》和《黃山學院學生安全管理規定》、《黃山學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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